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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直播经济”应走共同发展的“阳光大道”

2019年被媒体称为中国“网红经济元年”,很多网络红人缔造了各种“神话”,像李子柒、李佳琦等网红频频出圈受到广泛关注。

曾几何时,短视频、视频社交、直播社交等异常火爆,直接带动了“直播经济”。“面对面”交流发声,“面对面”演绎产品性能和特点,无形中增强了消费信任度,让“买买买”更有安全感。不仅如此,“直播经济”一定程度上还带火了农副产品和农村电商。

但是,“直播经济”走红,若不予以管控,亦会引发信任危机。1月14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,其中以“直播经济”为代表的消费新场景带来的维权新挑战尤为引人关注。一些平台涉嫌夸大宣传推销,“名品”变赝品,“好货”变“水货”,误导了不少消费者。

“直播经济”应走规范化发展之路,走共同发展、互利共赢的“阳光大道”。各大短视频和直播平台需不断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和诚信评价机制,提高平台准入标准,规范平台支付和订单跟踪系统,约束平台商家建立良好的售后机制;监管、执法部门应建立网上巡查机制,建立网上“带货”信用体系,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,提高欺诈的成本;同时,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“带货”行为,应依法从严从快查处。通过多方协同共治,引导“直播经济”持续健康发展,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(邹德祥)

标签: 直播经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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